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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举办全省林业司法鉴定基础理论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2-12-24 点击次数:3258

    河南省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河南省林业司法鉴定中心

    关于举办全省林业司法鉴定基础理论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辖市林业(农林)局,有关县(市、区)林业局:

        根据林业司法鉴定工作需要,省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省林业司法鉴定中心将于12月下旬举办“全省林业司法鉴定基础理论培训班”,同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培训合格者发放“河南省林业司法鉴定专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1、林业司法鉴定在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的作用和地位; 
    2、林业司法鉴定、林业基础理论及实务; 
    3、司法鉴定有关法规及政策(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4、对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发放资格证书。 

    二、参加人员及专业要求 培训对象为各省辖市和重点县(市、区)拟组建林业司法鉴定机构的林业(农林)局的技术人员。上述人员须具有林学、园林、经济林、法律、野生动植物、林业经济等相关专业学历,同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各地名额分配详见附表。 
    培训班将邀请省林业司法鉴定中心及河南师范大学有关专家主讲。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颁发“河南省林业司法鉴定专业资格证书”。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2年12月28日—30日,12月28日上午报到,下午开始培训。请各参加培训人员28日14:30之前报到; 
    (二)地点:郑州市奥特博斯汽车主题酒店(花园路与天伦路交叉口向东约200米路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北隔壁)。在火车站乘32、909路公交车,到花园路沙门村站下车即到。 
    (三)费用:参加培训人员每人缴纳培训、资料费等600元。食宿统一安排。 

    四、其它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登陆河南林业信息网或河南省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网站查询本通知内容,按照名额分配表所分配的名额报名,不得超员。请参加培训的人员准备好个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和一吋照片两张缴与会务组,考试合格后将予以发证。各有关单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姓名、性别、单位及职务或职称)于12月26日12时前通过电子信箱报至河南省林业司法鉴定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司卫会、相英一 
    电话:0371- 86629863 15939963600 
    电子信箱:544046868@qq.com 

    附:河南省林业司法鉴定基础理论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01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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