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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林业生态县创建与复查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3-8-19 点击次数:4332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林业(农林)局:
为统一我省林业生态县创建与复查自查方法,规范自查上报成果材料。受林业厅办公室委托,定于2013年8月29—30日在郑州举办林业生态县创建与复查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组织学习《河南省林业生态县检查验收办法》、《河南省林业生态县复查和稽查办法(暂行)》。
(二)研讨林业生态县自查验收中应注意的问题。
(三)研讨县(市、区)自查(复查)验收材料统计汇总中应注意的问题和县(市、区)上报自查成果材料的有关要求。
二、参加人员
拟于2013年申报林业生态县以及2013年到期复查的县(市、区)林业局业务技术人员1-2人。各省辖市林业局可根据情况自行安排1人参加。
三、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参加培训人员于2013年8月29日18:00前报到,8月30日全天培训。
(二)报到地点:郑州市东方米兰大酒店(郑州市花园路与天伦路交叉口向东约300米路南)。乘32、62、63、909路公交车,到花园路沙门村站下车向北200米到天伦路口向东300米即到。
(三)费用:参加培训人员每人缴纳培训、资料费、食宿费等共计400元。所有费用报到当日交纳,统一开具报销票据。
四、其它事项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林业(农林)局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姓名、性别、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于8月28日12时前电话或传真至省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及电话:杨欢欢(13592446040)
秘书处0371—65553021 (兼传真)
邮 箱 296084642@qq.com
附件:2013年林业生态县复查名单
2013年8月19日
附件:
2013年林业生态县复查名单
2013年林业生态县复查的县(市、区)共29个单位,复查办法按《河南省林业生态县复查和稽查办法(暂行)》(豫林办〔2010〕206号文件)进行,名单通知如下:
郑州市二七区、荥阳市、洛宁县、叶县、平顶山市卫东区、淇县、辉县市、武陟县、焦作市山阳区、沁阳市、台前县、长葛市、襄城县、许昌市魏都区、灵宝市、陕县、西峡县、唐河县、民权县、息县、太康县、淮阳县、沈丘县、郸城县、正阳县、汝南县、确山县、兰考县、长垣县。
被复查的县(市、区)应按照复查内容,对照标准,逐条落实,查漏补缺,认真进行自查,类别属于山区、丘陵区的要将自查报告和相关图表于2013年9月10日前报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山区、丘陵区和平原区类别的确定,仍按当年申报林业生态县时申报的类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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