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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07年度营造林综合实绩等核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3-3-16 点击次数:1403 各省辖市林业(农林)局:
为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客观评价各地工作,促进林业生态省建设,按照《河南省林业厅关于下达各省辖市2007年度工作责任目标的通知》(豫林文〔2007〕**号)和省年度林业综合核查的有关规定,省厅拟定于2007年12月组织对各省辖市2007年度营造林综合实绩等工作进行核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省辖市林业(农林)局对所属县(市、区)2007年度工程造林、一般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义务植树等完成情况(详见附件),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工程、分类别填写、装订,加盖公章后于2007年12月5日以前上报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自查报告用Word格式,报表用Excel格式)。造林、封山育林、义务植树作业设计图或自查验收图(1∶25000或1∶10000),待核查时提供给核查组。
二、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要认真组织核查队伍,强化对核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进一步加强对核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素质教育,确保核查结果真实可靠。
三、各省辖市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协调,为核查人员提供工作、生活、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确保核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联系方式
电话:0371-65698178 或 65697168
E-mail: guihy@hnly.gov.cn
特此通知。附件(点击下载):
1.2007年度林业综合核查各省辖市、县市区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
2.2007年度林业综合核查上报材料表式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上一条: 紧急通知 下一条: 豫林协〔2007〕5号关于成立河南省林业工程建设行业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