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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部门联合调整出租车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6-5-12 点击次数:1966
     近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2015年至2019年,现行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中的涨价补助由各省(区、市,以下统称省)以2014年实际执行数为基数逐步递减,其中2015年减少15%、2016年减少30%、2017年减少40%、2018年减少50%、2019年减少60%,2020年以后另行确定,相关支出不再与用油量及油价挂钩。

    四部门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远洋渔业、林业等行业油补政策的通知》中指出,作为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重要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远洋渔业、林业等行业油价补贴资金对促进相关行业发展、增加从业者收入、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为更好地发挥价格机制作用,促进相关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经国务院同意,从2015年起,对农村客运(包括农村道路客运、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下同)、出租车、远洋渔业、林业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作出调整。

    据了解,2006年至2014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出租车、渔业和林业等五大行业油价补贴资金5040亿元,对于顺利推进成品油定价机制和交通税费改革、保护困难群体利益、促进公益性行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油价补贴政策实施10年来,补贴规模刚性增长,补贴机制趋于僵化,补贴效应逐步减弱,亟需作出调整。

    此次调整将以2014年农村客运、出租车、远洋渔业、林业等行业油价补贴资金为基数,通过盘活资金存量、转变支持方式、保障支持重点,实现相关支出与用油量及油价脱钩。

    其中,农村客运、出租车行业油价补贴将转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在总量不减的前提下,对补贴结构作优化。一是现行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中的费改税补助作为基数保留。2015年至2019年,费改税补助数额以2014年实际执行数作为基数,可不作调整。二是现行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中的涨价补助,以2014年为基数,逐年调整。2015年至2019年,现行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中的涨价补助由各省(区、市,以下统称省)以2014年实际执行数为基数逐步递减,其中2015年减少15%、2016年减少30%、2017年减少40%、2018年减少50%、2019年减少60%,2020年以后另行确定,相关支出不再与用油量及油价挂钩。三是调整后的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助资金继续拨付地方,由地方统筹用于支持公共交通发展,新能源出租车、农村客运补助,水路客运行业结构调整等。各省财政、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此外,远洋渔业油价补贴将并入现有中央财政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贴,对国际渔业资源开发利用和渔船更新改造等能力建设给予支持。林业油价补贴将并入现有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并按有关规定统筹使用。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改革调整油价补贴政策,不仅是财政管理理念、支出结构和管理方式的一项重大变革,而且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改革和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记者 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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