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综合信息

  • 河南立法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粮田建设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4-12-1 点击次数:1012

       11月30日,《河南省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草案就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粮田建设作出规定。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粮田建设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目前,高标准粮田建设主要依靠各级政府投资。条例(草案)明确了各级政府在高标准粮田规划、建设和管护方面的责任,并就社会组织或个人投入建设高标准粮田的管护问题作出规定,“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等单位和个人,在高标准粮田建设规划区内,按照《高标准粮田建设标准》投资建设高标准粮田,用于粮食生产。”对于由社会资本建设的高标准粮田设施,实行“谁投资、谁受益、谁管护”。

      根据目前全省农村耕地流转的现状,条例(草案)还提出,应当完善高标准粮田土地流转办法,建立土地流转的粮食生产保障和补贴机制,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粮食生产收益,引导农民种粮。(记者 刘亚辉)

     
    上一条: 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提请批准 燃煤等成防治重点
    下一条: 降息背后的民生情怀与经济逻辑
     

组织机构 | 公告公示 | 信息动态 | 最新要闻 | 政策法规 | 生态建设 | 资源保护 | 综合信息 | 协会活动 | 会员风采

河南省林业工程建设协会 地址:郑州市花园北路81号河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办公楼内 电话:0371-65698216 豫ICP备13005063号